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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举行《云南省重大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草案)》听证会的公告
2010-06-10  

 

(第1号)

 

为了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提高政府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使政府决策充分体现人民群众的意志和利益,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以及《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决定举行《云南省重大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草案)》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云南省重大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草案)》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定于2010625日(星期五)下午300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一楼会议室举行。?

三、听证代表

听证代表名额为15人。其中:

(一)质量安全监督机构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检测机构代表及公众代表12人;

(二)本省人大代表1人,政协委员1人,法律专家1人;

(三)第1项或者第2项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邀请产生。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凡在本省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均可报名,申请作为听证代表。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报名采用信函、传真或者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信函寄至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法规科技外事处(邮编:650228)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听证报名”字样;报名传真0871-43209734321975 ;网上报名请登录云南省电子政务门户网站(网址:www.ynnic.gov.cn或者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网址:www.ynjst.gov.cn),下载并填写报名表,用电子邮件发送至 wanglih2720@sina.com 。采用信函、传真报名的也可使用此报名表。

报名人应当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文化程度、公民身份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

报名截止时间为201061818:00

五、听证会参会通知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于2010621日前核实并确定听证代表名单,在云南省电子政务门户网站、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发布公告,公布听证会听证主持人、听证人、听证监察人、听证代表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并将相关资料送达听证代表。

以个人名义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参加听证会期间的食宿费用、往返交通费用自理。

听证会参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本单位经确定的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楚灵伟  0871-4320973

王丽华  0871-4321971

    0871-4321975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一○年六月九日

 

 

 

 

 

 

 

 

 

 

 

 

 

听证会报名表

 

  

 

  

 

   

 

  

 

  

 

文化程度

 

公民身份号码

 

工作单位及职务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手机

座机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注明身份所属机关)

 

报名参会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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