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计划财务
法规科技
城市规划
建筑管理
勘察设计
城市建设
村镇建设
住宅房地产 人事教育
  质量安全 政策法规 办事指南 各级机构 行政许可 公告公示 抗震防震 标准定额
     
云南省建设厅关于转发建设部做好2008年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2008-10-20 云建法〔2008〕528号

   

各州、市建设局,昆明市滇池管理局,昆明市城市管理局,厅直属、归口单位:

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2008年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工作的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为做好2008年节能减排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目标任务

(一)节能目标

2008年,全省要围绕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抓好节能减排工作,加大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在云南省的推广应用,加快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步伐。全省完成太阳能热利用与建筑一体化使用面积7万平方米。其中,昆明市完成3万平方米,曲靖市、丽江市各完成1万平方米,楚雄州、大理州、红河州和玉溪市各完成0.5万平方米,其它州、市2008年内要启动太阳能热利用与建筑一体化工作。

(二)减排目标

抓紧开展项目的前期工作,推动列入《云南省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20082012年)》及《云南省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规划(20082012年)》2008年实施年度计划的91个项目在2008年底以前开工建设,并于次年建成投入运行使用。项目实施完成后,将新增城市污水处理能力139万吨/日,新增配套排水管网2574.09公里,新增生活垃圾处理能力4842/日。

二、进一步提高认识,确实把节能减排工作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

全省建设行业各级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节能减排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深入践行科学发展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建设部、省委、省政府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上来,确实做到领导有力、措施到位、责任到人,把节能减排工作抓紧抓好。

三、围绕年度节能减排任务,积极抓落实,完善措施,科学管理,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

抓好节能省地型住宅与公共建筑的发展研究工作,全面推进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重点工作。要以绿色生态建筑为切入点,全面推进住宅与公共建筑的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境保护,改造和提升建筑业、房地产业、建材业、市政公共设施服务业节能降耗和减排的潜力。以公共建筑的节能降耗为重点,总体推进建筑节能。所有新建建筑必须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加强实施监管。推动既有公共建筑的节能改造,切实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政府机构节能改造工作,推动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

切实加强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的分类指导,在满足国家建设标准、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前提下,合理选择符合当地实际,经济、适用、安全的处理方式和技术。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应做到厂网同步或管网优先,新建排水管网必须实施雨污分流,老城区排水管网应通过改造逐步达到雨污分流。全面做好垃圾渗滤液处理工作,防止垃圾渗滤液污染地表水和地下水。

四、进一步加大宣传和培训力度,使节能减排工作深入人心并变成全省建设行业每个干部职工的自觉行动

各州、市要积极宣传贯彻《节约能源法》和《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对节能工作的认识,积极组织省内外主要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报道我省建筑节能工作开展情况,宣传节能工作先进典型,培育全民节能环保意识,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把节能工作落实到每个单位、每个家庭。提高全社会对加快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加强运营管理重要性的认识,营造全社会理解、关心、支持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的良好氛围。新闻媒体要加强舆论引导,通过多种宣传方式,在全社会大力倡导绿色消费和促进环保、爱护生态的生产生活方式。

五、加强组织协调,建立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评价体系,强化减排项目的监督检查

各州、市、县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州(市)长作为当地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按照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全面抓好贯彻落实。建立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评价体系,年底根据目标责任书对责任人进行核查,强化减排项目的监督检查。

六、加强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营监管,确保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发挥环境效益与社会效益

利用“全国城镇污水处理信息系统”及“云南省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动态管理系统”加强对污水垃圾处理设施项目运营的监督和管理,建立“项目动态管理系统”信息报告制度,实行分级负责、逐级上报的原则,即:由项目单位负责《规划》项目进展情况的信息填报,各州市“两污办”负责对本行政区主要填报信息的核准工作并及时上报。积极开展污水处理厂的在线监测系统,加强对重点流域城镇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的管理;对建成并投入运行使用的垃圾处理场实行无害化等级评定,对于不达标的生活垃圾填埋场,要求在2008年底前完成整改工作。

七、抓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示范管理工作

各州、市要抓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工作,以进一步做好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在云南省的推广应用,把开展可再生能源建筑作为抓好建筑节能工作的重要途经,把推广应用建筑节能新技术新产品作为主要节能工作抓紧抓好。2007年、2008年,云南省建设厅与云南省财政厅共同组织了省内具有技术创新性的、开展了与建筑一体化应用研究的、具有一定规模的、推广应用条件较好的、能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项目,报财政部、建设部申报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其中,2007年有5个项目列入了财政部、建设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计划,并获得了财政部996万元财政资金的补助。2008年有3个项目初步列入了财政部、建设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计划。没有示范项目的城市,应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加大此项工作的推进力度。在示范工程项目建设时,要求做到太阳能热水系统与住宅建筑统一设计,同步施工,以大大促进太阳能利用技术在云南省的推广应用。各州、市要做好申报2009年财政部、建设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的项目储备工作。同时,积极做好建设领域节能减排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产品的推广应用工作。各州市在推进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工作的具体做法和有关问题请及时与省建设厅法规科技外事处联系。

 

附件:关于做好2008年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工作的实施意见

 

 

 

 

 

二○○八年十月十三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     节能     意见     通知

抄送: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云南省人民政

府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云南省建设厅办公室             20081013日印

打印:刘书成        校对:徐祝龙        份数:60

[ 返回前页] [ 关闭窗口]
 
 
主办单位:云南省建设厅 承办单位:云南省建设信息中心
地    址:昆明市西昌路209号 电    话:0871-4168284
邮    编:650032 E-mail:master@ynjst.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