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9月22日,由云南省建设厅在昆明主办云南拉祜族民居建筑艺术形式研究报告会,听取各方领导和专家对《云南省拉祜族民居建筑艺术形式报告》意见建议,确定云南省拉祜族民居建筑艺术形式,为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拉祜族群众建设更加适宜人居、更加富有特色、更加节能环保的现代民居制定规划、奠定基础。
2008年7月1日,云南省建设厅下发了《关于对云南省拉祜族民居建筑艺术形式进行研究的通知》(云建办?2008)353号),明确此项研究由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负责实施,省旅游小镇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指导和协调,省建设厅有关处室和有关州市建设局协同配合。省规划院认真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在各方协力下,及时按通知要求深入调研云南拉祜族分布的地域条件及特点、历史文化渊源及建筑特征等,形成了较为科学严谨的《云南省拉祜族民居建筑艺术形式报告》。
拉祜族民居建筑艺术形式研究工作得到各级组织和领导的关心、重视和支持。在报告会上,云南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王俊强、云南省建设厅厅长罗应光、云南省财政厅副厅长刘德强、云南省人大民族委副主任李兴旺、西双版纳州政协主席杨志强、云南民族大学民族文化学院院长刘劲荣、云南省社会科学院民族学所副所长饶昆等领导和专家出席报告会并分别对省规划院调研提出的《云南拉祜族民居建筑艺术形式报告》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据悉,云南省建设厅将严格遵循“坚持规划、突出特色、保证质量”的指导思想,在职能范围内积极出面组织协调,依托拉祜族群众所在地政府的主导作用和拉祜族群众的参与作用,采取试点先行的方式,积极推广应用拉祜族民居建筑艺术形式研究成果,指导全省拉祜族群众搞好房屋建设,为传承和弘扬民族文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贡献力量。(黄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