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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楚雄州人民政府成立城乡规划督察办公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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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7-22 | |||
近日,云南省楚雄州机构编制委员会下发《关于在楚雄州城乡规划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加挂楚雄州人民政府城乡规划督察办公室牌子的批复》(楚编办〔2008〕38号),同意成立楚雄州人民政府城乡规划督察办公室。该办公室将重点做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一是城市总体规划、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规划和风景名胜区规划的编制、审批和调整是否符合法定权限和程序;二是区域重大建设项目选址定点即《选址意见书》发放是否符合法定权限和程序;三是“四线”(即绿线、蓝线、黄线、紫线)和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的划定和执行情况;四是历史文化名城(镇、村)、历史文化遗存和风景名胜区保护问题;五是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行为,对那些群众意见大、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有针对性的开展督查,及时纠正和查处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行为,切实保护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合法利益。(杨水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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