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云南省城市勘察测量规划协会关于开展二00七年度云南省优秀城乡规划设计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 | |||
| |
|||
| 2008-06-04 云规协〔2008〕1号 | |||
各州、市规划局(建设局)、各规划设计单位: 为贯彻落实《城乡规划法》,提高规划编制的科学性,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充分发挥广大城乡规划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升规划设计整体水平;为配合中国城市规划协会的规划评优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云南省优秀规划设计评选暂行办法》,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城乡规划设计行业继续开展创优评优活动。评选省级优秀规划设计作品,推荐参加全国优秀城乡规划设计评选。 一、本次规划评优将突出我省建设特色城镇的整体战略目标和“以人为本”的规划理念,充分体现城市与自然,生态和地方文化有机结合,强化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 二、申报范围和要求 申报项目应当是2005年10月~2007年12月期间经法定程序审查批准并付诸实施的规划设计项目,具体申报条件、范围、要求按《云南省优秀规划设计评选暂行办法》的规定执行。 三、优秀城乡规划设计成果申报项目数量不限,原则上甲级院不少于3个,乙级院不少于2个,丙级院不少于1个。各规划设计单位要积极申报,省级获奖项目将作为单位资质升级、业务考核的必备条件之一。 四、申报材料务必于 五、优秀城乡规划设计成果具体申报要求 (一)评选范围 1.综合性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 2.专项规划: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城市抗震防灾、给水工程、防洪排水、道路交通、供电、电信、泥石流防治、城市景观,园林绿化、环境保护、人防建设、煤气、消防等专业规划; 3.详细规划:城市及风景名胜区的各类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城市设计等; 4.有关城乡规划研究项目。 (二)申报程序 1.项目申报由规划设计单位提出,经项目所在市、县规划局(建委、建设局)提出推荐意见后,报州、市规划局(建委、建设局)进行审查并加盖公章后择优向云南省城市勘测规划协会申报; 2.建设厅直属规划设计单位,可直接向建设厅申报,但须附项目所在地规划局(建设局、建委)的评价证明; 3.项目申报前,须经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提出推荐意见,加盖公章后向规划协会申报。 4.协会将获得省级评选二等奖以上的项目择优排序推荐名单统一向中国城市规划协会推荐; 5.申报项目为多个单位合作完成的,应由牵头单位先行征求合作单位意见,并附合作单位同意证明材料按规定申报; 6.同一项目只能申报一次,不应通过不同渠道重复申报。 (三)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表填写一式五份,项目申报表请登陆云南省建设厅规划处网站; 2.申报项目应提供经法定权限审批的实施文件及专家评审意见。 3.申报单位的规划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一份。 4.光盘内容: ⑴ POWERPOINTY(2003)演示文件,文件不超过 ⑵ 主要规划设计图及全面反映项目实施效果照片的电子文件(详细规划、专项规划必须有实施效果的照片,城镇体系规划、总体规划应有主要全貌和标志地段的照片),文件类型为JPEG格式,图像打印尺寸不应小于A4规格,分辨率为300DPI。 ⑶ 项目介绍的电子文件(含有关技术、经济指标),文件类型为WORD文档,以2000字为限,并打印十五份。 5.正式规划设计成果二套,含文本说明、图册等,图册装订成A3开本。 (四)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的单位应持有国家或省(自治区、直瞎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 2.申报项目应体现科学的发展观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思想,并符合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省有关技术标准和规定。 3.项目在理论应用、规划构思、设计手法、工作内容及新技术应用方面具有一定的创新和突破,规划研究项目应体现对相关规划有重要指导意义。 4.项目实施后具有较好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 5.凡申报过省级各种评优活动(不含科技进步奖,下同)的项目,不论获奖与否,均不受理申报;申报过国家的各种评优活动,但未获奖的项目,可以申报。 6.设计单位在外地独立完成的设计项目应提供当地规划行政部门的确认件。 联系地址:昆明市西昌路209号,邮政编码:650032。 开 户 名:云南省城市勘察测量规划协会 帐 号:53001615540050666411 开 户 行:建行昆明市西昌路支行 下载表格请登陆:www.ynjst.gov.cn,进入城市规划栏目,在资料下载中下载。 附件:1、云南省优秀城乡规划设计项目申报表 云南省城市勘察测量规划协会 二OO八年五月十二日
|
|||
| [ 返回前页] [ 关闭窗口]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