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计划财务
法规科技
城市规划
建筑管理
勘察设计
城市建设
村镇建设
住宅房地产 人事教育
  质量安全 政策法规 办事指南 各级机构 行政许可 公告公示 抗震防震 标准定额
       
云南省建设厅服务承诺书
2008-05-08 

 

我是云南省建设厅厅长:罗应光。我谨代表云南省建设厅,通过媒体向社会和公众做出如下承诺:

一、承诺的服务事项

根据我厅的工作职能,向社会和公众承诺的服务事项涉及房地产、建筑施工、城乡规划、勘察设计、市政公用、工程造价、风景园林等方面的行政审批项目63项,其中:行政许可项目25项,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21项,行政备案项目17项。

二、承诺的办事程序

按照一个“窗口”进出的原则,对所有行政许可申请和报批文件,均通过我厅政务服务中心实行集中受理。有关办理流程,按照《云南省建设厅行政许可工作程序暂行规定》执行。

三、承诺的办理时限

对申报材料真实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事项,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决定。

对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及行政备案项目,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能现场办理的及时办理,不能现场办理的,做到认真对待,从速办理。

对须经组织专家审查或召开有关评审会议的政策性和技术性较强的行政审批项目,我厅将本着及时快捷、亲民便民、高效负责的原则,积极办理。

四、承诺的服务保障措施

一是做到政务公开。通过媒体和政府网站向社会和公众公开我厅的服务项目,包括工作职能、行政审批项目和备案事项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办理依据、办理结果、监督方式。

二是做到优质服务。做到热心接待、耐心解释、用心服务。实行亮牌服务,所有工作人员在办公室显著位置放置身份牌或佩卡上岗。实行厅机关业务工作AB角制, 确保各项工作运转正常。实行规范服务,自觉做到省政府推行的“八项工作承诺”要求。

三是做到廉洁行政。严格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做到不以权谋私,不滥用职权,不徇私舞弊,杜绝“吃、拿、卡、要”等现象的发生。

四是接受社会监督。凡我厅工作人员违反承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坚决问责。投诉监督电话为:0871-41425504106502

云南省建设厅有关信息和具体服务承诺事项,请登录本厅网站、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网、云网查询。

 

OO八年四月二十九日

[ 返回前页] [ 关闭窗口]
 
 
主办单位:云南省建设厅 承办单位:云南省建设信息中心
地    址:昆明市西昌路209号 电    话:0871-4168284
邮    编:650032 E-mail:master@ynjst.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