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云南省建设厅关于进行城建行业施工企业三类人员资格年度复审工作的通知 | ||||||||||||||||||||||||||||||||||||||||||||||||||||||||||||||||||||||||||||||||||||||||||||||||||||||||||||||||||||||||||||||||
为加强城建行业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经研究,我厅决定开展城建行业施工企业三类人员资格年度复审及换证的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复审范围 凡取得云南省建设厅核发的城建行业施工企业及企业三类人员上岗证的从业人员,应按规定在有效期内进行年度资格复审。 二、复审内容 1.城建行业施工企业上一年度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2. 城建行业施工企业三类人员资格复审情况。 三、复审材料 参加复审的企业应当提供下列材料(所有提供复印件的材料都应有单位认证,每页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 (一)城建行业施工企业上一年度安全生产管理情况报告;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城建行业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四)《城建行业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上岗证资格复审申请表》(见附件一); (五)安全员主要考核指标符合情况(见附件二); (六)三类人员上岗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学历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七)三类人员与相应施工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复印件,需有劳动见证)。 四、复审结果 (一)对符合三类人员上岗证复审要求的企业从业人员,且在执证期内未发生工程建设严重安全事故及违法行为的,可定为“合格”。 对于人员资格与所核发三类人员上岗证要求不符的企业从业人员,应定为“不合格”。对复审“不合格”的三类人员,取消其三类人员资格,并收回证书。 (二)复审换证后,我厅定于每年4月组织对已取得三类人员上岗证的人员进行继续教育;对未达到规定要求取得云南省城建行业施工企业三类人员上岗证的企业,于每年4月和8月进行安全生产知识考核。 五、2007年度复审时间安排 (一)全省城建行业施工企业应在 (二)从2008年起,城建行业施工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员证书每2年资格复审一次,请各企业从业人员按时复审。复审完成后的继续教育和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联系方式 云南省市政工程质量检测站(昆明市广福路5号,新省委办公楼对面),联系人:程惠娟 张琼 联系电话:0871-6304368、6266216。 二○○八年二月十五日 附件1: 城建行业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上岗证 资格复审申请表
注:以上所有提供复印件的材料都要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2: 城建行业施工企业复审人员名单 企业名称:
主题词:城乡建设 城建行业 企业安全员 资格 复审 通知 云南省建设厅办公室 打印:陈 俊 校对:胡睿乐 份数:30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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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2-2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