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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建设厅关于在部分州市 县开展省级村庄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
2007-11-14 

  

 

云建镇〔2006516

 

 

 

云南省建设厅关于在部分州市  县开展

省级村庄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州、市、县建设局(规划局、村镇局):

按照新时期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我厅在扎实稳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本着既要立足现实、又要注重长效机制建立的原则,全面加强村庄试点工作,在村庄规划建设与整治、民居建设与改造等方面进行创新的探索尝试,决定在部分州市、县开展有关试点工作,为全省或区域树立样板,提供成功经验,现将试点的项目、工作任务和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列入试点的项目和工作任务

(一)富民城乡一体化建设试点

城乡一体化就是要把工业与农业、城市与乡村、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作为一个整体,统筹规划、综合研究,通过体制改革和政策调整,促进城乡在规划建设、产业发展、市场信息、政策措施、生态环境保护、社会事业发展的一体化,改变长期形成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实现城乡在整治上的平等、产业发展上的互补、国民待遇上的一致,让农民享受与城镇居民同样的文明和实惠,使整个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富民作为农业县在全省具有普遍代表性,要通过推进城乡一体化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此,要通过富民坝区28平方公里范围内的统筹规划建设项目的试点,不断深入探索以城带乡、以乡促农、城乡结合、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路子。

(二)文山县开化镇新坪坝村城中村改造试点

全省目前有一定数量的村庄分布在城市建成区内,城中村不仅村内环境难以改善、居民的生活质量难以获得持续提高、许多村存在着严重的安全隐患,而且阻碍了城市结构的完善和土地使用效益的提升,为此,全省要逐步推进城中村改造,通过将文山县开化镇新坪坝村改造的试点为全省今后城中村的改造提供有益的经验。

(三)丽江风景区内及其周边村庄规划建设试点

全省现有国家级重点和省级风景名胜区65个,景区内及其周边的村庄如何依托资源优势建设和发展急需探索研究。丽江市提出在丽江城区西片区40平方公里范围内进行整体规划和开发建设,包含64个村庄和一些景点,通过整体规划和开发建设,把解决“三农”问题和村庄的规划建设,提升到区域经济发展和风景名胜资源大系统中统筹考虑,使村庄的产业发展和规划建设能够成为区域发展的有机组成部分。为全省风景名胜区及其周边的村庄建设与发展积累经验。

(四)大理州小康村建设试点

党的十六大提出到2020年要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发展目标,农村的全面小康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从我省现阶段看,迫切需要探索以小康村建设为导向,组织农村经济建设和人居环境建设的经验,逐步引导和推动我省农村小康社会的建设。为此,将大理州实施的小康示范村建设列入省级试点。

(五)沧源县、麒麟区的县级推进村庄整治试点

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将村庄整治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工程之一,我省在此之前开展了两年以村庄为单位的试点,将沧源县和麒麟区作为进一步开展村庄整治的试点,重在探索县级在组织实施村庄整治中的作用,力求收到统筹规划、整合资源、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的效果。

(六)昆明新机场搬迁移民新村建设试点

近几年我省因工程建设、地质灾害和扶贫开发等原因异地搬迁进行新村建设的数量不断增加,该新村建设试点的意义是要为全省上述新村建设,树立样板、提供好的经验,特别是要在提高规划建设水平和切实保护好农民利益方面进行积极的探索,并配合我厅制定和完善规范管理的政策调研工作。

(七)两个州市的新民居设计研发和建设推广试点

迪庆州藏族新民居试点。藏族传统民居每套使用木材少则120立方米,多则200立方米,全州每年有2000户建房,每年消耗木材20多万立方,森林砍伐给迪庆的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的威胁。为了推广使用现代建筑材料,并继承传统民居建筑文化精华,需要进行结构体系的技术研发和方案设计与推广试点。在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推广使用民居通用图,实现民居建设按图施工的目标。

西双版纳新民居建设与传统民居改造试点。西双版纳傣族传统民居因为存在使用功能落后和使用寿命短等缺陷,近几年农民采用现代建筑材料兴建的住房,不仅缺乏特色,而且安全性不高,亟待加强引导。开展新民居建设试点,需要按照传统的建筑特点进行结构体系的技术研发和进行方案的设计与推广试点。在试点的基础上,逐步引导农民使用新民居通用图,实现民居建设按图施工的目标。与此同时,根据农民现代居住生活行为模式对传统民居的改造进行试点。

二、列入试点后的工作要求

试点要着眼于普遍适用的原则,有利于在全省或州市域范围内的广泛推行。各试点单位要科学制定试点实施方案,组织规划编制、设计等前期工作,由我厅组织有关领导和专家,在试点单位当地听取汇报、审定实施方案。

试点单位要每三个月定期上报一次实施情况,所在地的州市各级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配合省建设厅做好试点工作的检查、调研和经验总结。

安排的补助资金要专款专用。

有关试点工作请与我厅村镇建设处联系。

 

附件:云南省省级村庄建设与整治试点项目资金补助计划表

 

 

 

 

二○○六年九月五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    村庄    试点    通知

抄送:秦光荣副省长、孔垂柱副省长

      建设部,省政府办公厅,省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云南省建设厅办公室               2006年9月5印发

打印:陈          校对:陈           份数: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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