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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纲要(2006—2010年)》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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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11-14 | ||
中共云南省委文件 云发〔2007〕6号 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云南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 纲要(2006—2010年)》的通知 各州、市、县党委和人民政府,省委和省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公厅局,各人民团体,各大专院校: 现将《云南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纲要(2006—201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区、各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此件发至县) 云南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纲要 (2006—2010年) 为贯彻《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落实《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将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部署进一步具体化、责任化,确保各项任务落实,扎实有效地促进这项工作健康发展,特制定本纲要。 前 言 “十五”期间,省委、省政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全省工作的重中之重,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农业农村工作,全面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创新思路,更新举措,深化改革,加大投入,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顺利完成了《“十五”农业发展纲要》确定的主要目标。农村经济总量迈上新台阶,农业总产值突破1000亿元,粮食总产量突破1500万吨,乡镇企业快速发展;农业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取得新进展,生产区域布局得到优化,高效经济作物、林业、畜牧业较快增长,冬季农业开发成效显著,农村劳动力转移进程加快;农业产业化经营迈出新步伐,龙头企业稳步发展,基地建设不断加强,经营体系逐步完善,产业化覆盖面达到70%以上;基础设施和生态环保建设取得新成效,水利化条件不断改善,解决了556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困难,农村道路、能源、通讯设施得到加强,森林覆盖率提高到50%;农村改革开放取得新突破,以税费改革为核心的农村综合配套改革、粮食购销体制、土地征用制度、供销社和农村信用社等方面的改革不断深化,农、林、牧、渔业实际利用外资4851万美元,农产品(含烟草及制品)出口创汇15.4亿美元;社会事业发展取得新进步,全面实施《基础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普九”县达到112个,青壮年文盲率降到5%以下,全面推行农业人口家庭独生子女“奖优免补”政策,人口自然增长率降到8‰以内,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试点取得新进展;农民生活水平有了新提高,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加到2042元,5年共解决280万绝对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基层组织建设得到新加强,扎实开展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深入实施“云岭先锋”工程,制定和实施《云南省农村工作守则》,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明显增强。 当前,我省与全国一样正处在体制深刻转换、结构深刻调整、社会深刻变革的历史时期,农业农村正在发生重大而深刻的变化,呈现出一系列明显而积极的趋势。农村发展的外部环境正在发生重大变化,“三农”工作已经成为全省工作的重中之重,统筹城乡发展有了良好开端,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条件初步具备;农业生产经营方式正在发生重大变化,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标准化管理和产业化经营正在加快推进,科技进步对农村经济增长的贡献率逐步提高;农村经济社会结构正在发生重大变化,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在更宽领域、更高层次上展开,农村人口在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的流动性不断增强;农村经济运行机制和管理体制正在发生重大变化,农村改革进入攻坚阶段,各项改革措施配套推进,涉及的领域越来越广,影响的范围越来越大;乡村治理方式正在发生重大变化,村民自治制度更加健全,村务公开普遍实行,农民的物质利益和民主权利受到保护和尊重。这些变化标志着我省农业农村正进入新的发展最好、最快时期,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时机和条件日趋成熟。 但由于各种历史原因,制约我省农业农村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尚未消除,促进农民持续稳定增收的长效机制尚未形成,农业基础设施仍十分脆弱,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滞后的局面还没有根本改变,农业农村发展仍然处在艰难的爬坡阶段,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面临的任务比全国绝大多数省区更为艰巨、繁重。 第一章 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将伴随现代化建设全过程。我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必须按照中央“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和我省的总体部署,进一步目标化、具体化和任务化。 第一节 “十一五”奋斗目标 在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同时,按照各地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发展水平和基层组织状况,从全省30户以上的13万多个自然村中,重点选择5万个不同类型的村,分为典型示范村、重点建设村、扶贫攻坚村整村推进,其他8万多个村也要通过新农村建设使其面貌明显改变。 到2010年,全省农业总产值超过1880亿元,其中农业增加值达1000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突破3000元,年均增长7%以上;农村贫困人口发生率控制在5%以内;科技对农业的贡献率提高到55%;粮食产量力争达到1600万吨;村级公共服务设施覆盖率超过80%;农村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5‰以内;平均预期寿命≥75年;城镇化水平≥35%。 第二节 “六新”建设任务 “十一五”期间我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要任务是,形成产业发展新格局、实现农民生活新提高、构建公共服务新体系、建设乡村新面貌、塑造文明新风尚、健全管理民主新体制。 形成产业发展新格局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首要任务。开发农业多种功能,不断促进农业结构优化升级,发展“一乡一业”、“一村一品”,形成专业化生产、规模化经营,优化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加快二、三产业特别是农产品加工业和农村现代服务业发展。用现代经营形式推进农业,创新组织结构,大力发展行业协会、专业合作社等合作经济组织,提高农民组织化、专业化程度,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转变农业增长方式,不断强化科技对农业的支撑力,推进农工贸、产加销一体化经营,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现代农业。 实现农民生活新提高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根本目标。充分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实现农业增值增效。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步伐,不断增加农民的务工收入。稳定、完善和强化对农民的直接补贴政策,增加农民政策性收入。加强扶贫开发工作,拓宽贫困户增收渠道。改善农村消费环境,调整优化消费结构。 构建公共服务体系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要实现途径。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事业,强化政府以农村的公共服务。全面推进九年义务教育制,保证农村适龄青少年能够享有义务教育的权利;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构建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积极探索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逐步为农民建立大病医疗保险、最低生产保障和贫困救助制度。通过建立和完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使农民“学有所上、病有所医、贫有所济”。 建设乡村新面貌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关键环节。搞好村庄建设规划,加强乡村公路、电网、通讯、广播电视、教育、医疗卫生和安全饮水等基础设施建设,开展村容村貌和环境整治,引导和帮助农民切实解决住宅与畜禽圈舍混杂问题,搞好污水、垃圾治理和村庄绿化美化,改善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加强农村文化建设,满足农民群众多方面、多层次精神文化需求。深入推进公民道德和职业道德教育,广泛开展文明家庭、文明村组、文明村镇创建活动。培养造就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提高农民的整体素质,培育现代农业经营主体。积极开展移风易俗活动,大力倡导健康、文明的新风尚。 健全管理民主新体制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有力保障。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完善村民自治制度,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让农民群众真正享有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监督权。不断提高农村社会民主管理水平,完善村务公开制度,积极推行契约化、制度化、规范化“三化”管理,努力保持社会稳定,创建平安乡村、和谐乡村。 第二章 实施十大建设工程 实施产业支撑打造、农民增收促进、扶贫开发攻坚、基础设施夯实、生态环境保护、社会事业发展、乡风文明建设、村容村貌整治、管理民主推进、和谐平安创建等十大建设建设工程,把“十一五”期间我省新农村建设重点工作的内容项目化、工程部门化、任务责任化。 第一节 产业支撑打造工程 充分发挥土地、气候等资源优势,积极推进现代农业建设,重点培育和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加快构筑现代农业产业体系。通过努力,农业总产值比2000年翻一番,畜牧业和林业的综合产值分别达到800亿元和500亿元,除烟草以外农产品加工产值达到1000亿元,出口创汇达到12亿美元。着力抓好以下重点产业发展: 一、种植业 建设优质粮食基地县和粮食安全综合示范区,促进优质稻、体质专用玉米、优质麦等优质粮食种植向最适宜区集中,全省优质粮食种植面积达到2500万亩、产量775万吨。特色产业种植面积和产量分别达到:马铃薯1000万亩、1500万吨,蔬菜1200万亩、1600万吨,烤烟650万亩以上、稳定在1600万担、产量850万吨,甘蔗400万亩、产糖250万吨以上,茶叶400万亩、20万吨,橡胶500万亩、干胶产量32万吨,蚕桑150万亩、年产鲜茧10万吨,水果380万亩、160万吨,“双低”油菜250万亩、30万吨,咖啡60万亩、干豆5万吨,花卉园艺植物种植面积35万亩,人工种植药材120万亩,全省食用菌产量15万吨。冬季农业开发面积达到2000万亩,开发区农民人均年增收100元。 主要牵头部门:省农业厅、省发改委、省农业综合开发办 二、养殖业 推广优良品种(品系),猪肉产量达到360万吨。进一步加大肉牛改良和综合配套技术的推广力度,牛肉产量达到40万吨。以黑山羊、黄山羊等地方优良特色品种为基础,羊肉产量达到18万吨。积极发展奶牛、水奶牛和奶羊,奶类产量达到60万吨。积极发展养殖小区、养殖专业村等多种形式的规模养殖,建成一批有知名品牌和市场竞争力的优势产区,培植外向型企业和品牌。强化动物防疫,引进优良品种,发展地方名优特色禽类,全省禽肉产量达到34万吨,禽蛋产量达到25万吨,省内种禽与禽苗自给率达50%以上,家禽业生产基本实现良种化。发展特色渔业,水产品产量达到38万吨。 主要牵头部门:省农业厅、省发改委、省农业综合开发办 三、林产业 立足于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强化资源培育和综合利用,积极发展林纸一化化、木材加工及人造板、林化工、特色经济林、森林资源非木材产品、竹藤产业、野生动物驯养繁殖、森林生态旅游等八大林产业。在全省培育和营造1230万亩速生高产造纸工业原料林和竹林,木竹制浆能力达到130万吨、纸和纸板100万吨,产值120亿元。建设木材加工及人造板原料林基地960万亩,木材加工业产值100亿元。建设优势高产林化原料林基地1280万亩,其中以膏桐为主的林木生物质能源基地400万亩,产值达到10亿元。加快发展以核桃、板栗、八角等为重点的特色经济林,特色经济林面积达到2550万亩,产品总产值达到500亿元。大力培育特色林药、野生食用菌、森林蔬菜、野生花卉、观赏植物和松花粉系列产品,非木材产业基地建设203万亩,产值达到60亿元。建设竹藤基地357万亩,竹藤产业产值达到30亿元。扶持为观赏、科学试验、医药行业服务的野生动物的驯养繁殖业,产值达到20亿元。 主要牵头部门:省林业厅、省发改委 四、农产品加工和农村旅游业 重点发展粮油、畜禽、乳品、果蔬、食用菌、饮料、调味品、食糖、林竹、燃料乙醇、淀粉、茶叶、橡胶、丝麻和生物制药等15类农产品加工业,力争农产品加工率达到50%以上。发展观光农业和森林生态旅游,建设10个农村旅游特色县、100个农村旅游特色乡镇、200个农村旅游特色村庄。 主要牵头部门:省农业厅、省乡镇企业局、省旅游局、省林业厅、省建设厅 五、优势产业布局 继续优化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形成一批区域布局合理的优质特色农产品产业集群和产业带,重点建设100个优势农产品标准化生态基地。在城郊和坝区发展粮食、优质烤烟、无公害蔬菜、高档花卉、水果、商品猪禽,半山区以发展商品牛羊、药材、茶叶、蚕桑为主,山区以发展干果、用材林、畜禽为主,热区以发展甘蔗、橡胶、热果、冬早蔬菜、咖啡、观赏绿化植物、生物质产业为主,促进区域化布局和专业化生产,努力实现我省特色优势产业规模扩大、提质增效、优化升级。 主要牵头部门:省发改委、省农业厅、省林业厅、云南农垦集团 第二节 农民增收促进工程 坚持把促进农民增收作为农业农村工作的中心任务,采取更加直接、更加有力的政策措施,广辟农民增收渠道,努力形成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 一、提高经营效益,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 积极发展品种优良、特色明显、附加值高的优势农产品,发展园艺、休闲观光等劳动密集型产品和绿色食品,鼓励优势农产品出口。延长农业产业链条,促进农产品加工转化增值,农产品加工业累计新增就业70万人,农民人均增加收入270元。推进龙头企业股权改造,建立健全企业与农户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机制,带动农民增收致富,农民从事产业化经营增加收入185亿元。 主要牵头部门:省农业厅、省乡镇企业局 二、拓展增收渠道,增加非农产业收入 引导乡镇企业向有条件的小城镇和县城集中,进一步增强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和增加农民收入的能力。大力发展劳务经济,认真做好农民外出务工的引导和服务工作,健全就业信息服务体系,特别要鼓励和支持各类市场主体依法成立劳务中介组织,积极向进城农民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就业信息和政策咨询服务,引导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有序转移。力争累计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600万人,农民工资性收入占人均纯收入的35%以上。 主要牵头部门:省农业厅、省乡镇企业局、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政府扶贫办 三、完善扶持政策,确保农民增收减负 继续落实好各项支农惠农政策,稳定、完善和强化对农民的直接补贴政策,加大补贴力度,完善补贴方式。建立农业支持保护制度,促进农产品价格保持在合理水平,稳定农业生产资料价格。进一步巩固税费改革成果,建立农民减负增收的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农民负担监测体系,严格涉农收费管理,禁止向农民乱收费、乱摊派,严肃查处涉及农民负担的案(事)件和违规违纪行为,对农民反映强烈的农村建房、电价等方面的乱收费问题进行专项治理。 主要牵头部门: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工商局、省发改委、省农业厅 第三节 扶贫开发攻坚工程 按照整村推进、产业扶贫、劳动力转移“一体两翼”战略,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加大扶贫攻坚力度,力争基本解决250万绝对贫困人口温饱问题,提高500万农村低收入人口收入水平,贫困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一、实施好整村推进扶贫开发规划 全面完成省级负责实施的3万个和州(市)负责实施的1万个30户以上贫困自然村的整村推进任务,稳定解决贫困村贫困人口温饱,实现贫困村农民年人均纯收入超过温饱标准,年均增长10%以上,人均有1亩以上基本农田,解决特困户住茅草房、杈杈房问题,基本解决人畜饮水困难。有条件的地方绝大多数农户完成改灶、改厩、改厕和沼气建设,贫困地区的村委会实现通水、通电、通电话、通广播电视,基本通简易公路和村内道路基本硬化,建立村级卫生室和科技文化室。加强和完善省级机关单位扶贫挂钩责任制度,进一步明确责任,搞好定点帮扶工作。 主要牵头部门:省政府扶贫办、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加大贫困地区劳动力培训转移力度 加大贫困地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力度,力争实现全省培训转移贫困地区劳动力200万人,重点扶持100个省级劳动力转移培训示范基地,在整村推进村中符合条件的贫困户户均转移1名劳动力,贫困地区劳动力通过培训后的就业率达到80%以上,外出务工稳定率达到70%以上,农民工资性收入占年人均纯收入的20%以下。 主要牵头部门:省政府扶贫办、省发改委、省民委 三、组织开展好产业扶贫 充分发挥产业和技术扶贫示范作用,夯实贫困地区农民增收产业基础。培育扶持一批立足当地优势、市场开拓能力强、科技含量高的扶贫龙头企业,重点扶持国家级扶贫龙头企业和确定一批省级扶贫龙头企业,带动贫困地区农民增收。积极发挥小额信贷作用,扶持贫困群众发展特色产业,把发展一村一品的特色产业与构建扶贫产业带相结合。实现多数贫困人口人均拥有1亩以上经济作物、1亩经济林果、1头大牲畜,户均发展1—2项稳定可靠的增收项目,每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培植起1—2个支柱产业。在贫困地区大力发展“两社一会”,使贫困地区30户以上自然村“两社一会”覆盖率达80%。 主要牵头部门:省政府扶贫办、省发改委、省农业综合开发办、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供销社 四、搞好易地扶贫开发 着力搞好易地扶贫开发,努力改善缺乏生存条件人口的生存环境,继续争取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分阶段地组织完成20万易地开发扶贫人口的搬迁任务,并做到搬得出、稳得住、能脱贫。 主要牵头部门:省政府扶贫办、省发改委、省民委、省建设厅 第四节 基础设施夯实工程 改善农业设施装备和农村、农垦、国有农场生产生活条件,是加快农村生产力发展的重要着力点。扩大公共财政的支持力度,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的投入,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一、推进以“润滇工程”为重点的水源工程建设 2007年重点加快麻栗坝、羊过水等21件“润滇工程”和俄垤水库二期、杞麓湖调蓄水隧道工程建设进度,争取大部分在建项目完工扫尾。2008年—2010年,争取国家支持新开工一批大中型水库项目。每年争取一定数量的中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列入国家计划,确保全面完成我省列入国家计划的71件中型、125件重点小(一)型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任务。加强以小坝塘、小水窖为主的山区小型水源工程建设。 主要牵头部门:省水利厅、省发改委 二、发展农村小型水利设施 抓好以饮水安全为重点的农村人畜饮水工程建设,优先解决人口较少民族和边境地区、贫困地区、血吸虫疫区和农村学校的安全饮水,解决好700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和饮水困难问题。争取国家每年对我省列入国家规划的12个大型灌区和1个中型灌区进行节水改造建设。开展小(一)型以上水库的干、支渠硬化工程,每年硬化干、支渠 主要牵头部门:省水利厅、省发改委、省政府扶贫办、省建设厅 三、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 强化和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切实控制农用地转化为建设用地的规模。以治水改土为重点,每年建设100万亩高稳产农田,其中土地开发整理5万亩,农业综合开发15万亩,粮食安全综合示范区和优势农产品基地5万亩,灌区续建配套及节水改造30万亩,基本烟田小型水源灌排渠系45万亩。每年建设100万亩基本农田,其中以工代赈20万亩,土地开发整理15万亩,农业综合开发20万亩,粮食安全综合示范区和优势农产品基地5万亩,灌区续建配套及节水改造15万亩,基本烟田小型水源灌排渠系15万亩,整村推进扶贫开发10万亩。力争全省累计达到3000万亩能排能灌的高稳产农田、2000万亩保水保土基本农田,农民人均拥有1亩以上的基本农田,农田灌溉、抗旱防洪、水土保持等设施水平得到较大提升。 主要牵头部门:省水利厅、省发改委、省农业综合开发办、省农业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政府扶贫办、省烟草公司 四、加快农村公路建设 继续增加对县、乡、村公路建设投入,每年改造农村公路 主要牵头部门:省交通厅 五、推进农村无电地区通电建设 采取延伸电网、开发小水电资源等办法,解决47万无电户用电问题;没有水能资源的,利用太阳能光伏发电方式或风光互补等发电方式解决8157户用电问题。对于不适宜人类生存的无电地区,结合易地搬迁扶贫办法解决5709户无电户用电问题,使农村户通电率达96.2%。争取继续实施西部农村电网改造工程。 主要牵头部门:省发改委、省水利厅、云南电网公司 第五节 生态环境保护工程 发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和循环农业,基本遏制农业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农业主产区和部分生态脆弱区生态环境状况明显改善,生态农业建设全面发展,荒山荒坡得到有效治理。 一、建设农村生态能源 加快推进沼气、节能灶、小水电代燃料、秸秆气化集中供气站及薪炭林等农村能源建设。全省沼气建设新增100万户,农村改灶50万户,营造薪炭林200万亩,改造薪炭林500万亩。继续实施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建设,力争新建40个水电农村电气化县,新增实施11个县(市、区)的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建设;建秸秆气化集中供气站45个,太阳能推广50万平方米。 主要牵头部门:省发改委、省农业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省科技厅、省政府扶贫办、省建设厅 二、继续实施好林业生态建设工程 继续推进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防护林体系建设等重点生态建设工程,使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53%以上。突出抓好荒山、荒地、沿路、沿河和村镇绿化,推进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全面完成森林资源二类调查任务;完成我省“天保工程”区的公益林建设,新增森林面积614万亩;重点做好以金沙江、珠江为主的六大水系干流面山25度以上陡坡耕地、生态脆弱、地质灾害严重地区的退耕还林,切实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积极争取国家支持,继续扩大退耕还林规模;在南盘江、元江、澜沧江、怒江等省内江河沿岸、主要高原湖泊、城镇面山、石漠化地区营造防护林体系;切实保护好生物多样性,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 主要牵头部门:省林业厅、省水利厅、省环保局 三、加大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加大小流域综合治理力度,扭转岩溶地区石质山地水土流失不断加剧,石漠化土地面积不断扩大的势头。完成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2万平方公里,实施水土保持生态修复面积2.5万平方公里,重点生态功能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等生态功能基本保持稳定。每年治理坡耕地100万亩,争取启动石漠化治理工程,完成人工造林160万亩,封山育林160万亩。保护和建设天然草地2700万亩,水土流失量减少70—80%。通过重点水土保持工程的实施,使金沙江流域水土流失防治取得重大进展,珠江上游岩溶山区的治理初见成效,滇池、洱海等高原湖泊流域生态环境明显改善,人为造成的水土流失得到有效遏制。 主要牵头部门: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省国土资源厅 四、大力发展循环农业和生态农业 积极开展农业废弃物的综合利用,推广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农业技术。全面实施“沃土工程”,重点支持有机肥积造和水肥一体化设施建设,鼓励农民发展绿肥、秸秆还田和施用农家肥,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切实提高耕地质量。积极发展节地、节水、节肥、节药、节种的节约型农业。 主要牵头部门:省农业厅、省农业综合开发办 五、强化生态保护和监管 建立和完善水电、采矿等企业的环境恢复治理责任机制,从水电、矿产等资源的开发收益中,安排一定资金用于企业所在地的环境恢复治理。建立和完善全省水土流失监测网络和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管体系。加大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和应急反应系统建设。健全完善省级生态环境监测中心1个,州(市)级重点站10个,建立健全50个县级环境监测台站。开展生态示范创建活动,重点抓好40个生态农业试点县的建设。 主要牵头部门:省环保局,省国土资源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省气象局 第六节 社会事业发展工程 以提高农民综合素质、培养新型农民为重点,扩大公共财政对农村的覆盖范围,增加投入,扎实推进农村各项社会事业全面发展,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水平。 一、发展农村教育事业 组织实施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2007年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完成农村中小学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和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继续推进校舍维修改造工程,实施农村初中改造工程,2009年前确保尚未完成的17个县全部实现“普九”,2010年初中毛入学率达到95%以上,青壮年文盲率降至3%以下。推进职业教育管理体制和办学机制改革,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规划,扩大职业教育招生规模,抓好主要面向农村的县级职业高中(职教中心)建设,每个县办好1所职业学校。力争在5年内对农村中小学骨干教师普遍进行1次培训,鼓励和引导城市学校教师和具有教师资格的人员到农村中小学任教。 主要牵头部门: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发改委 二、健全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完善以乡村卫生院为重点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加强村卫生室建设,建立与农民收入水平相适应的农村医药管理体系和医疗服务体系。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治服务体系和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处理农村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强化农村卫生监督管理,规范农村卫生服务行为,保证农民就医安全。加强培养面向农村的适用卫生技术人才,制定优惠政策吸引、稳定农村卫生技术人才,进一步落实城市卫生机构人员对口支援农村的各项政策措施。 主要牵头部门:省卫生厅、省财政厅、省发改委 三、加快农村文化体育事业建设步伐 继续巩固和推进乡级文化站,县级图书馆、文化馆设施建设,新建或改扩建800个乡镇文化站、8000个村科技文化活动室,实现县县有文化馆、图书馆,乡镇有综合文化站,60%以上的村有科技文化活动室。加大实施“村村通”工程力度,特别是要优先解决好沿边境地区广播电视覆盖问题,基本实现20户以上的已通电自然村通广播电视,建立和完善农村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扩大《云南日报》发行覆盖面。继续实施农村电影放映2131工程和少数民族语电影译制放映工作,基本实现全省建制村每村每月放映1场电影。加快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农村基层服务点建设,开展农村数字化文化信息服务。加强县、乡体育组织建设,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广泛开展农村体育活动,继续开展全省“小康体育特色县”、“体育特色乡镇”创建活动,逐步改善农村基层体育设施条件。 主要牵头部门:省文化厅、省广电局、省体育局、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农业厅 四、完善农村计划生态服务网络 继续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国家“少生快富”工程,大力实施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优免补”政策。以实施农村基层计划生育服务站国债项目为契机,建设以县级计划生育服务站为龙头、乡级计划生态服务所为基础、计划生态流动服务车为纽带的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体系。改扩建78个县级服务站,新建、改建430个中心乡计划生育服务所和446个普通乡(镇)服务所。认真落实计划生育技术免费规定,依法落实独生子女保健费。大力倡导优生优育,加大出生缺陷干预力度,进一步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综合治理农村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问题。 主要牵头部门:省人口与计生委、省发改委、省财政厅 第七节 乡风文明建设工程 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逐步形成健康文明的农村新风貌,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一、加强思想道德教育 在全省广泛进行“知荣辱、讲正气、树新风、无邪教、促和谐”学习实践活动,继续深入宣传《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把公民道德规范和“八荣八耻”的基本要求融入到乡(村)规民约中,探索建立农村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机制,促进农村形成团结互助、扶贫济困、平等友爱、融洽和谐的良好社会氛围。建设建制村文明公民学校,“十一五”期间对全省农民进行一次轮训。充分利用基层宣传阵地,经常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引导农民群众崇尚科学、改变陋习,树立文明意识、健康意识、卫生意识、节俭意识和正确的婚育观、消费观。大力发挥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禁赌协会、妇女禁毒联防会等群众组织的作用,促进解决封建迷信、邪教传播、婚丧事大操大办、赌博、吸毒等问题。 主要牵头部门: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 二、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把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要求和无邪教乡镇纳入创建工作的目标任务,突出学习致富、环境卫生、绿化美化、遵纪守法、家庭和睦等内容,大力开展特色文明村创建活动,建设民族文化生态村、生态文明村等多种形式的文明新村。广泛开展工农共建、军民共建、村企共建等活动,优先在文明行业、文明单位与重要交通沿线村镇开展结对共建。以“云南文明走廊工程”为纽带,大力推动区域性连片创建活动,重点抓好“八千里文明边防线创建工程”,在边境一线8个州(市)25个县的714个邻边建制村开展文明村创建活动。使全省50%的村建成县(市、区)级文明村,20%的村建成州(市)级文明村,5%的村建成省级文明村;10以上的城关镇和建制镇建成州(市)级以上文明城镇。 主要牵头部门: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文化厅、省农业厅 三、推进农村群众文化建设 挖掘民族民间文化,培育内容积极健康、形式多姿多彩、风格清新质朴,具有浓厚乡土气息的农村群众文化。发挥少数民族地区群众能歌善舞的特长,按照业余自愿、形式多样、健康有益的要求,每个建制村建立一支农民业余文艺演出队,利用农闲、集市、民族节日,组织群众开展花会灯会、文艺演出、体育健身等文体活动。加强民族民间文化传承和保护工作,重点抓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和保护。加强对民间艺人、文化能人、文化经纪人的培训,培养一批文化中心户、文化大院,组建一批农民书社、电影放映队。继续深入开展“三下乡”、“心连心”等活动,鼓励城市专业文艺机构、表演团体等积极组织各种小分队下乡演出。 主要牵头部门: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 第八节 村容村貌整治工程 实施以“五改、三治”为主要内容和村庄整治工程,每年编制1500个村庄的建设与整治规划;共完成5000个中心村和重点自然村的整治;1000个村基本实现村庄布局优化、住房新型特色化、饮水安全化、道路硬化靓化、排水有序化、厕所畜厩卫生化、垃圾收集定点化、燃料节约化、村庄绿化美化、村容村貌整治化目标。 一、实施“五改”工程 改路、改房、改水、改厕、改灶,是村庄整治的重点内容。结合考虑供排水设施,清理路障、疏通路网,铺装水泥、石板、沥青等硬化路面。改造和修缮危、旧房,拆旧建新,改善住房的采光、通风、防寒、防热、防震条件,做到功能便利、结构安全,提高和改善居住条件;引导农民单独建畜厩等附属用房或建养殖小区,改善人居环境。选择和保护水源地,实施安全供水设施、管网建设和改造工程,确保水质清洁卫生、水量满足需要,自来水入户率达到80%;建设基本满足消防要求的消防栓、消除水池;进行排水设施和管网、沟渠改造。推进粪便无害化,粪坑封闭化、沼气化,合理建设公厕;将私厕入户入院。 主要牵头部门:省农业厅、省建设厅 二、认真治理“脏、乱、差” 推进“三包”责任制,每家每户做到“院内清、户外清”;“院内绿、院外绿”;以居住片区分片承包村庄公共活动及历史文化场所的清洁卫生和环境绿化。建垃圾收集点、堆积点(中转点)、垃圾处理场,推行村收集、乡中转、县分片集中处理的垃圾处理模式。规范生产生活等各类物资堆积和电缆线的架设,整治私建滥建等不良现象,施工现场要做到“工闭场清、文明施工”。疏浚河道、清除塘泥、截污治污,对村内外水系进行综合整治;对房前屋后、河沟池塘、猪圈牛栏、厕所粪坑等污染源进行整治。 主要牵头部门:省农业厅、省建设厅、省环保局 三、绿化、美化、靓化村庄环境 加强村庄整体规划和生态环境绿化,整理和利用空闲宅基地和其他用地,集中建村民活动室、活动场院。保护古建筑文物、特色民居、村内古树、大树和成片林地。结合各地特色,采取多种方式,对村、路、渠、宅“四旁”和公共区进行绿化,美化庭院,村庄绿化率达到35%以上。在村内主要道路和公共区安装路灯。积极开展好“创绿色家园,建富裕新村”活动,以绿化促美化、绿化促文明、绿化促致富,推进广大农村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主要牵头部门: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绿化委、省林业厅、省建设厅、省农业厅 四、开展农村民居抗震安全工程 采取政府补助、群众自愿、社会力量参与等办法,每年选择10万户亟需改造、条件特别差的农村民居进行抗震加固改造。重点是农民居住用房,以土木结构和根本没有抗震措施的危旧民房为主,突出受地震影响、威胁较大的地区,按照分级负责制原则组织实施。 主要牵头部门: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建设厅、省地震局 第九节 民主管理推进工程 扩大农村基层民主,完善村民自治机制,健全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村务公开、政务公开、财务公开为重点的村民自治制度建设,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活动和民主评议村干部活动,群众对民主管理满意率达到80%以上。 一、完善村民自治机制 健全村民“一事一议”的民主决定机制,积极引导农民自主开展农村公益性设施事业,完善农民自主筹资筹劳办法,实施农村公益事业“以奖代补”政策。进一步完善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民主理财等各项制度,制定符合村情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通过制度的落实,不断加大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的力度。理顺乡(镇)与村委会、村党支部与村委会的关系,进一步规范村“两委”的具体职责和工作程序,大力推广“两委”联席会议制度,建立重大事务决策和管理过程中沟通情况、集体议事、协调决定的工作机制。总结和推广我省部分州(市)在自然村中建立新农村建设理事会的经验,完善村民自治机制。继续实施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工程,逐步解决村级组织服务用房和群众活动场所问题;建立村干部报酬正常增长机制;探索解决村干部社会保障问题的方法和途径,注重对优秀基层干部从物质上、精神上给予表彰和奖励。 主要牵头部门:省民政厅、省农业厅、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 二、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活动 在全省范围内以村为重点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活动。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建活动方案,尽快出台示范标准、评选和命名表彰办法。以村为基础,分级负责,层层落实,县(市、区)、乡(镇)重点抓示范村,州(市)重点抓示范乡(镇),省重点抓示范县(市、区),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创建活动。各地都要选择2—3个示范单位作为联系点,加强培育和指导。通过总结经验,健全制度,规范程序,完善机制,提高我省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整体水平。建立激励机制,对命名表彰的示范单位实行动态管理,不搞“终身制”,使创建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力争5年内全省100%的县、90%的乡(镇)、90%的村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创建活动,100%的典型示范村、60%的重点推进村达到示范单位的要求。 主要牵头部门:省民政厅、省委组织部 三、全面开展村民民主评议村干部活动 加强村级干部管理监督制度建设,严格执行农村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范基层干部的工作职责和事权范围,推行目标责任、年终考评等制度,保证村级管理规范有序运转。重点从组织协调、宣传服务、调解监督等方面对村干部进行民主评议,评议结果与村干部的使用和补贴(工资)标准直接挂钩。以群众满意与否作为衡量村干部是否合格证的标准,真正把选好班子、监督班子工作的权利交给村民,努力造就一支思想过硬、作风民主、工作务实、群众拥护、能够带领人民群众共同致富的村级干部队伍。争取100%的典型示范村、95%的重点推进村开展民主评议村干部,民主评议结果与村干部补贴挂钩率达到70%。 主要牵头部门:省民政厅、省委组织部 第十节 平安和谐创建工程 积极构建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建立农村治安防控新体系,力求实现全省90%的村庄达到无集体上访、无重大刑事案件、无邪教练习者,绝大多数村庄实现无吸毒人员的“平安村”创建目标。 一、健全完善农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网络 继续推进乡镇综治办和基层派出所、司法所、人民法庭等基层政法组织的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其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完善乡村调解组织建设,按照“五有”和“四落实”标准,推进调委会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对人民调解员进行普遍轮训,探索建立专职调解员制度;在建制村设立调解室,在村组建立调解信息员队伍。强化社会联动调处,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有机结合起来;建立经常性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把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当地、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预防和减少“民转刑”案件的发生。 主要牵头部门: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高级人民法院 二、健全完善农村社会治安防控网络 建立健全经常性严打工作机制,依法严厉打击农村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整治突出治安问题和治安混乱地区,扫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坚决遏制刑事犯罪高发势头,力求农村社会治安满意度达90%以上。继续推进创建“无邪教乡镇”活动,查禁取缔农村各种邪教组织和非法宗教活动。积极推进农村警务战略实施,建立新型农村警务机制,合理划分警务区,设立警务室,逐步实行一区一警。加强农村治保会和群防群治组织建设,推广综治工作站、“治安中心户长”和联户联防等经验,构建农村群防群治网络。推进农村禁毒、反邪教宣传阵地建设,每个村设立1名禁毒和反邪教宣传员,使禁毒宣传教育覆盖率达到90%以上;推进“无毒村”、“无毒学校”、“无毒家庭”创建活动。 主要牵头部门: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厅、省610办 三、完善农村公共安全预警和应急求援机制 建立农村公共安全应急管理机制,建设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健全应急预案体系,加强应急宣传教育,有效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抗风险能力。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加强对矿山、道路交通、消防等重点行业安全生产监管,遏制农村重特大恶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消防管理,加快建设乡、村交通安全协管员队伍,预防和减少重特大交通事故和火灾事故的发生。 主要牵头部门: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公安厅 四、加强农村法制建设 实施法制宣传教育“123”工程,组织开展“法律乡村”主题活动,每个村委会有1支法制宣传队伍,1年法制学(夜)校、1个法制宣传栏;每个村民小组有1名法制宣传员;每户有1个法律明白人;提供1本农村法律知识读本。实施创建“民主法治村”攻坚计划,用3年时间在全省农村普遍开展“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提高农民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推进农村依法治理。加强农村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健全司法救助制度,努力解决农村群众“打官司难”问题。 主要牵头部门: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厅、省司法厅 第三章 完善六大支撑体系 建立和完善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农村社会化服务、农村现代流通、农业现代经营、农村新型社会保障和农村基层组织保障等六大支撑体系,既是实施“十大建设工程”的保障措施,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和必须达到的目标要求。 第一节 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体系 建立健全机构布局科学、结构合理、特色显著、运行高效的农业科技研发创新体系,技术服务社会化、推广形式多样化、运行机制市场化的新型农业技术推广与服务体系,提高劳动者科学文化素质,粮食单产年均增长2%以上,科技成果转化率达到50%,重点区域先进适用技术入户率和到位率达到90%以上。 一、开展科技攻关 围绕农业和社会发展领域的关键技术及其产业化开展科技攻关,并取得一批重大科研成果,为新技术、新成果应用推广提供技术储备。整合科技攻关力量,重点组织实施新品种良种选育、重大动物疫病和植物病虫害防治、农产品加工、特色优势产业等关键技术研发与开发,加强对地方名特产品的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研发,突破一批关键实用技术,力争实现全省农村优势产业技术处于国内先进水平,主要农产品加工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30%。建立食品安全监测技术体系,提高药品与食品安全水平;提升预防和应对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安全生产、社会公共安全、重大疫病等突发事件的技术水平。以生物质能、太阳能等新能源开发为重点,开展新能源、节能降耗、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技术的科技攻关。围绕重点产业、特色产业和市场需求,加强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培育一批创新型龙头企业,提升产业竞争能力。通过努力,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农业科技成果,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年均增长10%以上。 主要牵头部门:省科技厅、省农业厅、省知识产权局 二、加大科技推广力度 加大农业科技转化、推广应用和综合示范力度,每年推广10项以上重大农业技术,建立100个农业科技入户示范县和40个科技富民强县示范县,做好科技特派员制度试点工作,启动社会主义新农村科技综合开发示范活动,每年选择10个左右龙头企业实施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专项计划。争取农村每户有1—2个科技明白人,70%的劳动力掌握2—3门实用技术;农业科技到位率达90%以上,培育10万个科技示范户,辐射带动200万农户;主要粮食作物良种覆盖率提高10个百分点,农业良种综合覆盖率达到85%。 主要牵头部门:省农业厅、省科技厅、云南农垦集团 三、推进科普惠农兴村 抓好农村科普宣传、科技培训和科普示范活动,在全省规划建设的5000个典型示范村普遍开展“一站一栏一员”建设,其中省级重点扶持500个村;“科普大篷车”宣传覆盖全省80%的乡镇和农村中小学校,与省、州(市)、县(市、区)广播、电视台办的科普栏覆盖面达到60%以上;科普刊物发行量达到100万份以上;举办以农函大为主渠道的各类科普知识讲座和实用技术培训300万人次,培育具有相应农民专业技术职称的乡土人才10万人次;科普示范基地、示范园创建达到200个,农技协示范带动面达到总农户的30%,抓好“科技活动周”,“科技下乡”等科普宣传活动,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科技素养和科技意识。 主要牵头部门:省科技厅、省科协 四、培养新型农民 开展农业生产技能培训,特别是围绕主导产业和优势产业的发展,突出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培训一批具有一技之长的新型农民。组织实施好“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百万民工培训工程”、“阳光工程”、“绿色证书”、“蓝色证书”和“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建立劳务培训基地,推行“订单式”培训,加强对转移劳动力的教育培训,强化法律知识、安全生产和职业道德培训,提升农村劳动力转岗就业能力。通过培训,努力把广大农民培养成有较强市场意识、有较高生产技能、有一定管理能力的新型农民。鼓励外出务工农民带技术、资金回乡创业。 主要牵头部门:省农业厅、省科技厅、省科协、省乡镇企业局 第二节 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 建立、健全以乡村集体经济或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合作组织为基础,以专业经济技术部门为依托,以农民自办服务为补充,多万分、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的服务格局;构建和完善农村金融支撑体系,扩大信贷资金对农业的投入。 一、发展农村中介服务组织 在全省范围内逐步形成纵向相通、横向相联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网络,初步形成规范有序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体系,主要优势特色农产品和大宗农产品生产基地普遍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组织,30%的农户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合作组织;50%的主要农产品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加工和销售。鼓励和引导发展科技、法律、信息、财务等多形式、多途径的农村社会中介服务组织,强化技术、信息、法律、生产资料供应和农产品销售服务,以农民发展生产、维护合法权益提供有效的服务和帮助。培育发展以农产品行业协会为主体的农村基层协会,引导其规范发展、合法活动、民主管理、提供服务。 主要牵头部门:省科协、省供销社、省农业厅、省民政厅 二、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结合农业产业化和农村二、三产业发展,探索农村集体经济的有效实现形式,实现集体经济向多层次、多领域扩张,增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济实力和服务功能。继续扶持年收入1万元以下的集体经济薄弱村发展,重点扶持建设农产品商品基地,发展经济实体和合作组织及其他集体经营性项目。依法界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集体资产所有权归属,理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委会的关系。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水资源有偿使用,集镇管理的模式,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增加村集体收入。通过努力,实现全省60%以上的村有集体经济收入,年可支配收入超过3万元的村达到50%以上,经济发达地区基本消除3万元以下的薄弱村。 主要牵头部门:省农业厅、省经委 三、构建多元化、多层次融资服务体系 鼓励各商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农信社加大对农业农村的扶持力度,加大对县域经济发展和城镇化建设的扶持力度,积极扶持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充分发挥政策性银行,特别是农业政策性银行在支持新农村建设中的政策导向作用。继续推进农业银行《金融服务“三农”云南行动计划合作协议》的实施,不断扩大银政合作领域,拓宽信贷支农渠道。加快农信社产权制度改革,适时组建云南省农村合作银行,增加支农资金来源,扩大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业务,扩大农户贷款面和贷款范围,力争实现投向“三农”贷款余款年均增长70亿元,农业贷款余额占比达60%以上,农户贷款面达70%;农业县区的农户贷款面达到70%以上,当年新增贷款余额的60%以上投向农业贷款。积极探索培育由自然人、企业法人或社团法人发起的小额贷款组织。引导农户发展资金互助组织。加强管理,规范民间借贷。积极探索建立多形式、多层次的政策性、互助性、商业性及再担保等各类机构并存的信用担保体系,增强各类担保机构自我发展、自我完善能力,有效解决农户贷款担保难、抵押难问题,发挥农业、水利投资公司的投融资作用,为“三农”发展搭建投融资平台。稳步推进农业政策性保险试点工作,加快发展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的农业保险,逐步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与财政补助相结合的农业风险防范与救助机制。 主要牵头部门:省经委、省农业厅、人行昆明中心支行、省银监局、省农行、省农村信用联社、省农发行、国家开发银行云南省分行 第三节 农村现代流通体系 积极发展多元化市场流通主体,大力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推进农产品市场流通现代化建设,逐步形成以县城为中心、以乡镇为骨干、以村级为网络终端的,全省统一、辐射全国的农村现代流通体系。 一、构建多层次的流通服务网络 充分利用云南面向东南亚的区位优势,建设集市场信息、仓储、配送、展示、交易等功能于一体的现代物流基地和配送中心,形成国际国内区域性物流中心;重点培育粮油、畜禽、乳品、茶叶、花卉、果蔬、蚕桑、橡胶等特色优势农产品,以及农村生产生活资料的加工配送体系,整合及规范农产品专业配送中心,积极发展与电子商务相结合的商业批零现代物流项目;全省重点扶持发展3—5户有实力、设施条件好的大型物流企业主要从事农产品的物流经营。建立以集中采购、统一配送为核心的连锁经营体系,加快发展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和消费品连锁经营。发挥供销合作社优势,按照实施“便民超市进村、信息服务进村、市场知识培训进村、行业管理服务进村(四进村)”的要求,实现“有一个综合服务社、有一个专业合作社、有一个农村专业经济协会、有一个集贸市场、有一批农民经纪人(五个有)”的任务,推进乡村流通服务体系建设。搞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标准化“农家店”建设。支持城市流通企业经营网络向农村延伸,健全适合农民消费水平和需求层次的零售业,为农民群众提供安全、实惠、方便的日用工业品和农资产品。 主要牵头部门:省商务厅、省农业厅、省供销社 二、推进农产品市场升级改造 重点对畜禽、蔬菜、茶叶、花卉、食用菌、蔗糖、橡胶等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进行整合、改造、升级,尽快形成面向东南亚和其他省区,具有一定规模档次、功能完善、辐射能力强的大型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加强供销社传统经营网络的改造、整合和提升,力争新发展“两社一会”1万个以上,其中发展综合服务社10000个、专业合作社2500个、农产品流通协会500个以上,对全省建制村的覆盖面达到80%左右。做好“双百市场工程”工作,积极推荐符合国家要求的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进行标准化改造,力争有更多的农产品流通企业和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入围国家“双百市场工程”;全省重点扶持发展20户销售额20亿元以上、功能较强的大型批发交易市场。 主要牵头部门:省商务厅、省农业厅、省供销社 三、实施绿色营销战略和建设“绿色通道”网络 制定无公害生产、加工工艺和产品质量标准,逐步建立并推行农产品的市场准入、检验检测、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和安全监测及质量认证等制度,实现50%的农产品通过无公害农产品认证,10%的农产品通过绿色食品认证,5%的农产品通过有机食品认证,优势农产品质量安全指标合格率超过90%。加大对农村市场的执法监督,规范流通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不法行为,在全省范围内发展挂牌供销社“农资放心店”5000个以上。开通鲜活农产品运销“绿色通道”,实现省际互通、周边国外市场互通。 主要牵头部门:省商务厅、省交通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农业厅、省供销社 四、实施“金农工程” 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充分整合各类涉农信息资源,加强我省农业电子政务建设,建立并完善适合我省的农业农村经济监测、管理和服务的信息系统。做好重点地区、行业、企业和重点农产品的电子商务示范,支持服务中小企业的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建设,形成集信息采集、加工、发布、服务于一体的农业信息服务体系。建设覆盖省、州(市)、县(市、区)、乡(镇)四级的农业信息服务网络体系,16个州(市)及129个县(市、区)建立信息服务平台;50%的州(市)建成电话、电脑、电视“三电合一”的农业综合信息服务系统,80%乡(镇)建立信息服务站。开发完成农业管理、农产品监测预警、市场监管、市场与科技信息服务等应用系统。启动“乡村数字工程”建设,建立反映全省乡村基本情况的动态数据库,为农民提供生产生活信息服务。 主要牵头部门:省农业厅、省商务厅、省供销社、省政府信息产业办、省通信管理局 第四节 农业现代经营体系 全面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规模、质量和效益,构建农业现代经营体系,力争每一个区域性特色主导产业都能培育1个省级龙头企业、建设1个无公害标准化生产基地、配套1个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在全省形成不同层次、各具特色的农业产业化体系。 一、建设专业化、规模化农产品生产基地 围绕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建设一批专业化、规模化农产品生产基地。有条件的龙头企业率先执行有关国际质量认证体系,采用国际先进标准,组织生产、加工、贮运和销售农产品。建设一批以加工型龙头企业的依托、具有一定规模的农业标准化生产综合示范区。尽快建立和完善与基地生产相配套的信息化服务、动植物防疫检疫、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等社会化服务体系。 主要牵头部门:省发改委、省农业综合开发办、省农业厅、省林业厅、云南农垦集团 二、扶优扶强农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 积极发展农业龙头企业,继续加大对重点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全省重点扶持500户龙头企业,认定200户省级重点龙头企业;培植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产业关联度大、带动能力强、有国际竞争力的大中型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重点扶持销售收入超过5000万元、从事农产品精深加工的省级龙头企业,各类龙头企业实现销售收入500亿元以上。 主要牵头部门: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供销社、省乡镇企业局、云南农垦集团 三、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 围绕主导产业和重点龙头企业发展,大力发展各类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引导龙头企业与农户建立自愿平等、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机制,密切与农户的经济利益联系。力争各类农业产业化组织带动农户达770万户,70%以上的农户与龙头企业或中介组织形成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 主要牵头部门:省农业厅、省供销社、省科协 四、实施农产品名牌创新战略 开展农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省级名牌产品评定工作,整合全省特色农产品品牌,集中力量,择优扶持,做大做强一批农产品名牌产品,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培育国内知名品牌40个,其中国内驰名商标5个以上、中国名牌产品10个;云南省名牌产品100个以上、云南省著名商标100个。 主要牵头部门: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乡镇企业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