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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建设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管理“施工员、材料员、试验员、测量员岗位证、技术资格证”继续教育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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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1-15 云建教协〔2007〕02号 | |||
各州、市、县建设局,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云南省建设厅云建人通〔2005〕341号通知的精神,凡是持有专业技术管理施工员、材料员、试验员、测量员岗位证和“技术资格证”的人员,每三年必须进行一次继续教育,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所有证书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内,必须参加每三年一次的继续教育,并进行登记备案。 二、培训内容:以提高人员职业道德和执业水平为目的,以新技术、新材料、新规范、新法规为内容。 三、 四、收费:250元(包括教材费、培训费,换证等)费用。 联系人:程润春、孙云昆、李 明 电话:0871-4171503 0871-4165006 传真:0871-4171503 0871-4165006 地址:昆明市西昌路169号六楼云南省建设教育协会 邮编:650032 上课地址:昆明市西昌路189号(建设厅左边)云南省城乡建设干部学校平台教室 云南省建设教育协会 二○○七年一月八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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