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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建设厅关于开展云南省农村民居建筑方案设计竞赛活动的通知
2006-09-07 云建镇〔2006〕488号

各州、市、县建设局及有关设计院所: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6]1号)、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把开展民居通用图设计与推广工作作为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为此,我厅会同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农村民居通用图设计与推广工作的通知》,提出全省各地要实行按图施工的设计与推广工作目标,为满足农民建房对通用图的数量需求,各地普遍开展了设计工作。为引导全省民居建筑技术的创新,我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以建筑技术创新为主题的“云南省农村民居建筑方案设计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设计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贯彻“适用、经济、安全、美观”的原则,更新设计理念和方法,突出建筑技术的创新,体现农村特色的文明生活方式。

(二)坚持多样性,体现民族化。要充分体现云南地方特色和不同区域的农村特色。注重不同地区的农村生活习惯及农业生产要求,并充分考虑不同地域自然条件和历史文化,因地制宜,在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经济适用的同时,突出地方特色和民俗风情。

(三)坚持可持续发展,集约节约利用资源,保护农村生态环境,大力推广节能新技术,鼓励使用沼气、太阳能、秸秆制气等再生型、清洁型能源。立足于就地取材,科学适宜使用新型建材、新技术,造价合理,便于实施。方案应统筹考虑给排水、电气、通风、供暖等设备设计。

二、设计内容及要求

(一)参赛设计方案大体分为两类:一是新民居;二是传统民居改造;

(二)参赛设计方案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

(三)参赛设计方案的深度须达到竞赛要求;

(四)参赛设计方案应方便及满足农民生活,做到功能齐全(庭院、居室配套;禽、畜舍、贮藏设施完备等)、布局合理、分区明确,实现动静分离、食寝分离、居寝分离、净污分离;

(五)院落设计既要满足私密性、安全性的要求,又要体现邻里交流、绿化美化的需要,要考虑绿化和地面的铺装;

(六)住宅方案应满足采光、通风、隔音、防盗等需要,考虑防火和抗震设防措施,基础设施要配套;室内配套应具有一定的适应性和灵活性。

(七) 建筑外墙材料立足于就地取材,因材设计,建筑色彩应与地方环境协调,突出地方特色,体现乡土气息。

(八)新民居宅基地面积按最大面积≤150 m2/户,建筑面积经济适用型按120 m2-180 m2/户设计,小康型按150 m2-250 m2/户设计,经济适用型可考虑双拼独院或联排独院式设计,层数按二至三层设计,层高不宜超过3.0,底层层高可酌情提高,但不应超过3.6

(九)新民居造价要结合农民生活水平的实际,土建造价≤1200/ m2

(十)根据地区具体情况,可考虑机动车的停放和地下空间的利用。

三、设计成果(A3图纸,尺寸为420×297

(一)设计说明书。至少要包含四个方面:1、概述,包括地理位置、周边环境、适用范围及地域2、方案设计理念及创意;3、创新技术的应用,以及满足舒适、安全、节能、环保、人文环境等需求的文字介绍4、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含宅基地面积、建筑占地面积、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使用面积系数和造价估算等)(1A3)。

(二)设计图纸。计算机出图,图面清晰,尺寸标注简洁,包括:

1总平面布置图(院落布局,户型组合等),各层平面图(包括家具和设备布置)、立面图(不少于两个)和剖面图(不少于一个)(CAD线条图,不少于4A3图);

2.不同角度建筑彩色效果图(2A3图);

3.其他设计者愿意表达的图纸(不多于2A3)。

(三)将设计说明书和设计图纸按顺序装订为A3规格的文本1,另外将设计主要内容拼在1A1规格竖排版展板中(裱在普通KT板上)。

(四)上述文件需同时提交电子文件(光盘)1份(其中文本文件使用.doc格式,建筑平面、立面、剖面等图纸使用.dwg格式,透视图使用.jpg格式JPEG要求350dpi以上)。

(五)参赛方案一律不设图签,不得在参赛设计方案中出现表明本单位(或个人)身份的各种标志或文字。

四、申报事项

(一)参赛人资格:

1.具有丙级以上建筑设计资质的设计院(所)、设计事务所中从事建筑设计的工程技术人员及注册建筑师;

2.建筑院校师生。

3.其它工程技术人员和对本次竞赛感兴趣的各界人士。

以上人员均可以单位名义或个人名义参赛,联合设计人员不得超过4人。

(二)相关要求:

1.为保证设计竞赛活动的公正性和客观性,参赛方案背面右下角处须注明设计人姓名、单位和详细的联系方式,并用不透明纸密封。

2.为保证参赛方案质量和数量的要求,凡持有甲级建筑设计资质单位申报方案数不少于3个;乙级建筑设计资质单位不少于2个;丙级及以下建筑设计资质单位不少于1个。除昆明以外的各州、市建筑设计单位的参赛方案必须是适用于本地区的。

五、评审事项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参赛方案视为无效:

1.参赛方案大部分不符合方案竞赛要求;

2.文件和图纸模糊难以辨认,内容不全;

3.经评审委员会鉴定为明显抄袭的。

(二)奖励形式:

1.此次竞赛设组织奖和个人奖。

组织奖:对获奖数量前10名的单位颁发竞赛优秀组织奖。

个人奖:设一、二、三等奖及佳作奖若干名。获奖方案由省建设厅颁发获奖证书,并给予相应的奖金奖励。获奖方案视为省级优秀设计项目。对所有有效方案,省建设厅都将发给荣誉证书。

具体奖项设置为:

一等奖5名,奖金各6000元人民币;

二等奖10名,奖金各4000元人民币;

三等奖15名,奖金各2000元人民币;

佳作奖10名,奖金各1000元人民币。

2.所有入围的有效方案将在昆明理工大学建筑学系展出,并由省建设厅组织专家选择整理后编印成《云南省农村民居优秀建筑方案图集》向全省推广,用于指导云南省广大农村的民居建设和改造。

六、竞赛活动时间安排

竞赛发布时间:200691

竞赛截止时间:2006115以送达日为准

评审时间:    2006年11月10-13

评审结果公布:20061120

展览时间:    2006年11月20-28

七、其它

(一)所有参赛方案及相关资料概不退还。

(二)凡参加本次竞赛活动的参赛人员均视为承认本《通知》的所有条款,并按规定条款完成设计成果。

(三)参赛方案请于2006111日上午9115日下午5送至云南省建设厅村镇建设处,逾期(以送达日为准)和材料不完整者不予受理

地址:昆明市西昌路209118室,云南省建设厅村镇建设处

邮编: 650032

联系电话:0871-4158583

联系人: 张应来

(四)相关事项也可登录云南省建设厅网站

http:// www.ynjst.gov.cn查阅。

 

 

 

 

二○○六年八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    农村    住宅    竞赛    通知

云南省建设厅办公室             2006年8月25印发

打印:陈          校对:翟         份数: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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