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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建设厅关于开展2006年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2006-06-01 07:52:47.0 云建建〔2006〕317号

各州、市建设局(建委),省属建筑业企业:

    现将中共云南省委宣传部、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云南省广播电影电视局、云南省总工会、共青团云南省委《关于开展200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云安监管〔2006〕55号)和建设部《关于开展2006年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建办质〔2006〕37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

各地要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工作,结合各自实际情况,按照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专项整治和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继续教育等各项重点工作,制定具体的活动计划和方案,精心部署“安全生产月”活动。

    二、围绕“安全发展,国泰民安”的活动主题,深入开展宣传活动

   各地要紧紧围绕“安全发展,国泰民安”的活动主题,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知识竞赛、演讲、安全咨询、办展版等宣传活动。尤其要组织好6月11日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的相关活动。

    三、认真开展安全专项检查

    结合既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各项要求,各地要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针对多发事故的类型,加大对高处坠落、施工坍塌、塔吊事故、触电、物体打击等的专项整治的力度,特别是要对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专项整治实施重点监督。一是要认真做好宣传和动员;二是要认真总结几年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治理的经验,按照国务院安委办、建设部以预防高处坠落事故为重点的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三是加强施工现场“四口”、“五临边”、卸料平台、脚手架及起重机械设备等容易发生高处坠落的部位的安全防护、安全防护用品、是否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落实等情况的检查;四是要督促企业对全部在建工程项目认真进行清查和复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坚决消除事故隐患。

    四、全员参与,增强企业职工自主意识

   为进一步提高全员的参与意识和积极性,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要组织、指导各企业开展全员参与的“查找隐患、杜绝违章”的安全大检查活动或在各单位施工现场中开展“三个一”工程,既每个企业职工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提一条工作建议、在施工现场查找一条安全隐患并监督整改、纠正一个不安全行为或违章行为,充分发挥企业职工在工作中的主动性,从而有效减少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发生。

   各地要及时、认真总结“安全生产月”活动中好的做法和取得的成效,并形成书面总结材料,于2006年7月5日前报省建设厅。

    附件:1.《关于开展200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云安监管〔2006〕55号)    


          2.《关于开展2006年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建办质〔2006〕37号)

 


                                            二○○六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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