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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建设厅关于对文山砚山新兴水泥工程“3.17”重大安全事故有关责任主体及责任人实施行政处罚的通报
2006-05-18 08:15:46.0 云建建[2006]293号

各州、市建设局(建委),省属建筑业企业、水电十四局:
    文山州砚山新兴水泥工程“3.17”重大安全事故导致6人死亡,经我厅调查核实,这起事故是由于有关责任主体和责任人严重违法违规,忽视安全生产,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所造成。这起事故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给社会造成了恶劣影响,也给我省建筑安全生产造成了严重后果。为此,依照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厅决定对这起事故的有关责任主体及责任人实施相应行政处罚,现给予通报。

    一、暂停中国第五冶金建设公司在我省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承接施工业务三年,从2006年3月17日起至2009年3月17止。降低中国第五冶金建设公司资质等级的处罚意见我厅已上报建设部。暂扣中国第五冶金建设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吊销赵德勇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吊销裴跃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意见我厅以函告四川省建设厅。

    二、暂停南京中材诚信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在我省承接建设工程监理业务三年,从2006年3月17日起至2009年3月17止。降低南京中材诚信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资质的处罚意见我厅已上报建设部。

    三、吊销昆明核工业建设工程公司塔机拆装资质证书。

    四、吊销杨国生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五、吊销刘明坤塔式起重机拆装上岗证、操作上岗证。

 

   二○○六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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