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建设局(建委)、规划局、房地产管理局、城市管理局、市政公用局、园林绿化局,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属、归口单位,大专院校、有关行业学(协)会: 为推进我省建设领域科技进步水平和创新能力的提高,促进科学技术第一生产力的发展,发挥建设领域广大科学技术工作者作用,建立高效、民主、科学的决策运行机制,振兴云南省建设事业,省建设厅决定成立“云南省建设科技专家委员会”。建设科技专家委员会根据需要可下设若干个专业委员会,现就推荐专家委员会专家人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推荐原则 推荐工作遵循个人自愿、单位和地区(部门)择优推荐的原则。 二、推荐范围 全省建设系统各行业的科研、开发、设计、施工、生产等单位以及大专院校和管理部门的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三、推荐人选的基本条件 (一)热爱科技工作,对工作认真负责,具有良好的科学精神和职业道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实践经验,了解或熟悉本学科专业领域国内外科技发展动态。
(二)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十五年以上并具有相应高级技术职称;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水准,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四)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本专业技术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获省级及以上相关专业专家称号者的年龄可放宽至65周岁。 (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优先推荐: 1.勘察设计大师及实行国家注册的执业人员; 2.具有突出贡献并享受国务院或省特殊津贴的专家; 3.获国家科技奖的完成人,获国家或省级科技进步奖一、二等奖项目的前三位完成人或三等奖项目前两位完成人;
4.具有特殊技能的专业人员。
四、主要专业划分
设城市规划、建筑设计、结构设计、房地产、物业管理、工程勘察、工程质量、建筑材料、智能化、市政公用设计、建筑电气、给排水、暖通空调、道路桥梁、风景园林绿化、燃气等专业。
五、专家管理
建设科技专家委员会专家实行聘任制,每届聘期为三年,由建设厅统一颁发聘用证书。 各专业委员会原则上不超过15人。 六、推荐程序及时间 (一)推荐程序 推荐人选均需填写《云南省建设科技专家委员会专家申请书》(附件1)、云南省建设科技专家委员会专家推荐汇总表(附件2)并提供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及获奖证书复印件等附件材料各1份。申请书及汇总表可在云南省建设厅网站下载使用,下载网址:http://www.ynjst.gov.cn。各州、市的专家,由推荐单位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推荐;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属、归口单位、有关行业学(协)会和大专院校由本单位直接推荐。经审查合格后,列入我省建设科技专家委员会专家库,并颁发聘书。 (二)推荐时间 建设科技专家委员会日常管理工作由厅法规科技外事处负责。各推荐单位请于2006年6月30日前将推荐申请书、汇总表(电子文档)以及相关材料报送厅法规科技外事处。
厅法规科技外事处联系人:徐祝龙、魏来 电话:0871-4141378 地址:昆明市西昌路209号;
邮政编码:650032。
附件:1.云南省建设科技专家委员会专家申请书
2.云南省建设科技专家委员会专家推荐汇总表
二○○六年三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