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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3年全省房地产工作会议在昆明召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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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04-12 10:29:47.0 | |||
为贯彻落实全国房地产工作会议和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发[2003]18号)精神,安排部署今后一个时期推动我省房地产发展的各项工作,省政府于2003年10月19日至20日在昆明召开全省房地产工作会议。 全省16个地州市政府(行署)分管房地产工作的领导;各地州市、设市城市,地、州所在地的市(县)建设、房管部门、省级有关部门领导及有关房地产企业负责人近200人参加了会议。省政协副主席和占钧及省人大有关领导出席了会议。 省委副书记、常务副省长秦光荣同志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秦副省长在讲话中全面总结了我省房地产业发展和住房制度改革的成绩,分析了目前存在的问题以及发展的机遇,要求各级政府提高对房地产业重要性的认识,推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秦副省长要求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发[2003]18号)精神,努力提高我省房地产业的质量和水平。积极推进我省房地产工作的“四个转变”。一是推进住房供应由经济适用住房为主向普通商品住房为主转变。二是推进住房消费由增量为主向存量和增量并重转变。三是推进房地产宏观调控由行政手段为主向经济、法规和行政手段并重的转变。四是推进房地产业由新兴产业向优势产业转变。 对此,秦副省长要求各地从四个方面做好住房供应体系调整完善工作。一是积极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应。通过政策导向,引导市场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的供应,调控好普通商品住房的合理房价,为消费者提供更大的消费空间。二是适度控制高档商品住房建设量。三是完善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政策。四是加快建立廉租住房制度,逐步解决城镇最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 对下一阶段的工作,秦副省长指出,要认真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为加快我省房地产业发展创造良好环。着重做好以下八个方面的工作:1、坚决停止住房实物分配。2、 全面开放住房二级市场。3、规范旧城改造中的房屋拆迁行为。4、改进规划管理,完善土地供应政策。5、清理各种不合理收费。6、加强房地产市场的预警预报。 7、加大金融支持力度。要完善房地产抵押登记制度,控制和化解房地产信贷风险,维护金融稳定。8、加强依法管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各级建设、监察、价格、工商职能部门要严肃查处房地产开发、交易、物业管理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秦副省长在讲话中,要求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房地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主动抓,其他领导要积极配合。当前,特别要制止城市建设和房地产开发中各种脱离实际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要建立工作责任制,完善房地产市场调控措施,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在这次会议上印发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冯志成厅长就有关情况做了说明。 与会同志结合秦副省长讲话,对《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的意见》进行了讨论,提出了修改意见,会后省建设厅进行了进一步的修改完善,将由省政府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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